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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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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428日在嵊州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费宏杰同志主持。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钱阳杨、吕方达两位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股东1609人(有表决权股份36651.6215万股),实到股东(含委托代理人)63人(有表决权股份31356.7773万股),实到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占本行全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7%,符合大会召开和表决条件。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与会股东一致同意并举手表决通过《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修订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报告》《关于审议2022年“三农”金融业务开展计划的议案》《关于建议聘请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行2022年度年报审计单位的报告》等7项决议。

    特此公告。

 

                             嵊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