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

进口信用证

产品简介

进口信用证是本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进口信用证业务包括开立(开证、修改、注销、撤销)、国外来单处理(审单、拒付)、承兑/付款。

适用客户

1.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进口商。

2.计划办理信用证项下融资的进口商。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风险较低。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3.改善现金流。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业务流程

1.开立信用证时需向本行提交开证申请书、进口合同等资料,本行审核后与进口商签订开证合同,在缴足保证金或减免保证金占用授信额度后开出信用证;本行根据《开证申请书》对外开出信用证。

2.单据到达后,若符合信用证规定,进口商应及时向本行付款或承兑/承诺,本行将对外付款或承兑。

3.单据到达后,若单单、单证存在矛盾出现不符点情况,进口商应及时做出接受或不接受单据的决定,授权本行对外付款/承兑或拒付。

温馨提示

首次开证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在支行已有相关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