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

福费廷

产品简介

福费廷业务又称包买票据,特指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本行应出口商要求无追索权地买断经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承兑的未到期汇票或经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承付(确认到期日)的未到期债权,以及在承兑交单(D/A)项下,本行应出口商要求无追索权地买断经银行保付的已承兑商业汇票。

适用客户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已通过本行向国外银行提交单据并已收到开证行/保兑行有效的承兑/承诺电的出口商。

产品特点

1.提供融资便利。出口商应收账款“落袋为安”,同时不占用出口商授信额度。

2.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改善财务结构。

3.节约财务成本。办理福费廷业务后,可提前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4.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出口商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5.增加贸易机会。双方可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达成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业务流程

1.出口商与本行签订《福费廷业务合同》,并逐笔提交《福费廷业务申请书》、出口信用证及其修改件、全套出口单据等相关资料。

2.本行审核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向开证行(保兑行)寄单要求承兑。

3.本行收到开证行(保兑行)承兑电后,向出口商报价并确认,签署《福费廷业务通知书》。

4.本行取得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指定银行的承兑/承付通知,或其他符合本行要求的债权凭证后,扣除贴现息和有关费用后将款项净额支付给出口商。

温馨提示

1.本行只有在收到开证行的有效承兑电文后,方能提供无追索权融资。

2.开证国家、银行须符合本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