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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农商银行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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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924日在嵊州农商银行九楼会议室(一)召开。

全体董事参加会议,部分监事列席会议,绍兴银保监分局嵊州监管组、人行嵊州支行、省农信联社绍兴办事处等分别派员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马森江同志为副行长的议案》《关于嵊州市娥江贸易有限公司、嵊州市银月贸易有限公司、嵊州市庆兴贸易有限公司、嵊州市春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幸洋贸易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等2项决议。

(二)关于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

绍兴康尼电器有限公司持有股权99.71万股,其中76.7万股已于2017年2月27日办理质押登记。现因绍兴康尼电器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根据(2018)浙0602执5298号通知,其99.71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

 

特此公告。

 

                               嵊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