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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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在召开。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有表决权的14名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申请转让股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我行法人董事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1110.33万股,占比3.02%。现因化解风险、提升股东资质水平需要,经市政府协调,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拟对其持有的股权进行全额转让,受让方为嵊州市润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1330683556172254N)。
特此公告。
嵊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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