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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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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88日在嵊州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召集,杜立群同志主持。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俞琦、吕方达两位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股东1601人(有表决权股份36763.1615万股),实到股东(含委托代理人)57人(有表决权股份31835.1895万股),实到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占本行全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符合大会召开和表决条件。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与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嵊州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嵊州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4项决议。

根据《公司法》、本行《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马森江、尹晓民、杜立群、吴尧安、吴利群、张立、张学明、陈月华、林枫、金耀、俞洁芳、袁向东、钱达军、徐人慧、童列春等15名同志为董事,组成嵊州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王樟达、吴正军、张月飞、胡海鹦、袁玉平、袁学军等6名同志为非职工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求依斌、金淑君、单夏军3名职工监事组成嵊州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嵊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