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风貌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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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20年至2022年,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三年对本行开展年报审计工作,根据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与监管部门的要求,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家行社进行年报审计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连续聘用超过3年,故本行需重新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依据《关于公布浙江农商银行系统2022—2024年度会计报表等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名单的通知》(浙农商银办便函〔202279号)的要求,通过与多家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接,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3年度年报审计首选单位,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行2023年度年报审计备选单位。

以上事项已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嵊州农商银行

202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