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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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8日在嵊州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嵊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费宏杰同志主持。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俞琦、吕方达两位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股东1614人(有表决权股份35347.9815万股),实到股东(含委托代理人)66人(有表决权股份31979.361万股),实到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占本行全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符合大会召开和表决条件。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与会股东一致同意并举手表决通过《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修改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报告》《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年)》《股东黑名单管理办法》等7项决议。
特此公告。
嵊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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